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采购以下设备(含安装调试),现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要求:
1、在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就下述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在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向我单位做出书面报价。
2、供应商的此次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负面诚信记录,以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3、报价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30。
二、采购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含安装调试)、付款方式:
1、货物名称、型号参数
见附件:1
2、付款方式:设备送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7%,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2、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至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03号地矿大厦潘主任处,18788822898。
四、评审办法: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优质服务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平面布置图
附件: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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