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召开会议,讨论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这次征求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八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集中全党和各方面智慧制定好文件,使之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5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开放,成就举世瞩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会议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投身改革事业,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贡献。
会议指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中央历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就是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坚决执行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要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相关改革,条件成熟的要尽快推出,需要研究探索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推进。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